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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一輛小客車駕駛誤會同車友人遭通緝,加速逃逸後仍被警方拔槍攔下。(示意圖)

以為副駕友遭通緝「跑給警察追」 誤會一場仍慘吞萬元罰單

記者|劉映茹

攝影|鏡新聞

警方指出,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湳雅派出所員警於19日凌晨執行取締酒駕勤務,一輛小客車行經西大經國路口時違規闖紅燈,巡邏員警發現後準備上前攔查,未料小客車卻不管不顧地加速逃逸,更連闖3個紅燈,與警方在市區展開追逐戰,一直到經國中正路口攔查至該車,員警當下也拔槍喝令駕駛下車。

經盤問後,原來該名駕駛誤以為副駕友人有案在身,遭到警方通緝,為了避免朋友被逮捕,駕駛十分「義氣」地突破重圍,不顧危險飛車逃逸,警方調查後確認,副駕友人確實被通緝,但他已在18日被警方查獲,目前已撤銷通緝身份。最終警方開出3張闖紅燈、1張不服取締紅單,駕駛因一時逞快得吃下萬元罰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汽車駕駛人若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本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4.10.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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