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知道警察受理詐騙案很煩躁,所以她陪同當事人去警局前,就把來龍去脈摘要成文字檔,也把對話紀錄截圖都整理好,方便警察做筆錄,不料到場後員警就問:「報案為什麼需要律師?」還直言律師在場會妨礙警方,請她出去,女律師透露雙方溝通到快要吵起來,但她為了當事人忍耐,決定默默出去。
對此,第一分局今日證實該詐欺案件於25日下午受理,表示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是想先向被害人了解案情緣由,避免因被害人及律師同時陳述而資訊錯亂,所以當下才請律師離開,但坦承此行為確實已經影響律師的陪同在場權,員警認知上確有不妥之處。
第一分局表示,本案是員警對律師陪同權認知差異造成雙方應對間產生的誤解,目前督察人員已進行調查,員警若有違失部分,將依規定檢討懲處,並強調分局會再加強與要求員警相關的法紀教育及受理案件服務態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不過,21日才發生另名女律師到派出所領取遺失的律師證,卻被員警要求按指紋才能領回的事件,沒想到短短幾天又再出現爭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