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表示,案件起訴後,法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
桃院指出,江審判長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因審判長缺額,勢必得變更事務分配,院長將依《法官法》第24條3項、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3項規定處理。
桃院最後強調,江審判長為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對於外界之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之選任事宜,刑事庭法官均已清楚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