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等人涉嫌共同違法圖利威京集團,而獲得京華城容積獎勵率20%的不法利益111億7,023萬6,000元,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北檢為保全日後追繳,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的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京華城案土地)獲准。
鼎越公司不服,主張母公司中石化2019年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買所得,鼎越並非容積獎勵申請人,亦非犯罪行為人,依法提抗告。值得注意的是,中石化屬威京集團旗下事業體。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原裁定未妥適說明認定的理由及依據,認為鼎越抗告有理,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地院日前更裁仍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該土地未來將不得任意處分或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