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新聞稿指出,國安局少將謝靜華當晚的行為,被路人錄影並上傳網路,引發輿論譁然,新聞媒體加以報導,謝靜華不僅傷害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傷害國安特勤人員聲譽及形象。
監察院續指,國安局為國家情報及特種勤務主管機關,負責總統等重要人士安全與維護國家利益等重大事項,因此對人員品格與形象要求,較一般公務員嚴謹。而謝靜華酒後失態強吻女子,未遵守謹慎勤勉規範、言行失檢,並在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資訊給調查人員,引發媒體、立委批評與質疑,使國安局面臨事況處理危機,影響機構信譽及公眾對誠信及公正行使職務的信心,也衍生公眾對國安局執行隱密情報工作的疑慮。
監察院表示,謝靜華的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監察院已於12日,在13位審查委員一致決定下,通過監委王麗珍、趙永清及鴻義章提案,彈劾謝靜華,將全案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
對此,國安局說明,此案由國安局主動移請監察院審查,國安局尊重審查結果,後續會全力配合懲戒法院審理,並持續加強同仁法紀宣教,對於任何違失行為,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處理,以維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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