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紀綱去年1月12日受邀到警察單位演講,事後在個人臉書分享演講心得,發文吸引不少學生留言感謝,李姓網友卻在貼文下方留言:「台南議長賄選案有什麼高見嗎?」譚師因該名網友多次留言政治議題,留言反擊「沒!你真白癡,國民都有」、「我想你是智商不好的人,最後一次談話」,李男則反嗆「真遺憾,想不到你是這樣的人,這種水平還自詡為師,馬不知臉長」。
譚紀綱遇到網友多次挑釁,留言回嗆。(翻攝自紀綱臉書)
李姓網友事後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高雄地檢署偵結將譚師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譚師指出對方從前年10月起就在他貼文下方留言,且大多針對政治議題留言回覆,他認為雙方政治傾向不同沒有回應,這次對方又留言與貼文無關的內容,回覆對方白痴的目的,是要制止李男繼續挑釁性的發言、避免模糊該貼文焦點,且李男也有回罵他。
法官認為,考量譚師發文及李男留言的情境脈絡,兩人並不認識,李男卻多次在譚師貼文下方留言,內容為駁斥、譏諷或批評譚師言論,譚師回覆應是受到對方挑釁、刺激,與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有別,李男的發言「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難以認定譚師有逾越一般合理忍受範圍而造成李男精神上痛苦,罪證不足,判譚師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