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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爆有學校老師報警抓學生。(翻攝自台中市議會YouTube)

台中師「報警抓小6生」 2警員進校帶走學生吞申誡、所長調職

記者|張家瑋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2日)上午在市議會指出,今年3月某國小一名6年級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老師出手壓制學生,學生反擊,用軟式樂樂棒球棒打老師,事後學生向老師道歉,不過老師不接受,隔天打電話報警,後續警方到學校處理,把學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期間沒有家屬、老師陪同,並移送少年法庭。

校長在質詢時表示,是警方逕行將學生帶走,讓台中市長盧秀燕氣憤打斷校長發言,表示警方主動要帶走小朋友,學校也應該阻止,並表示她聽了非常痛心,第一,孩子已經道歉,老師還還要報警,非常錯誤的示範,不適任的老師;第二,沒有傳票竟把孩子帶走,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第三,去派出所的時候有老師陪嗎?主任?校長都沒有,任何人都可以這樣把你的孩子帶走嗎?要求教育局重辦重懲,專案報告檢討。

警方表示,警方獲報後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回派出所釐清緣由,執法程序未臻周延,導致觀感不佳,已經查明疏失,並處分在案,2名警員各記1支申誡,該所所長督導不周,調為非主管職務,警局強調,將持續宣導同仁,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

更新時間 2024.12.0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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