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今(26日)早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柯文哲涉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公益侵占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等,共求處28年6月。
起訴書也揭露,柯於111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並透過EXCEL「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
對此,吳怡萱稍早在臉書砲轟,稱北檢查了4個月,「查到柯文哲在『某時地』收1500萬,靠拼湊證據,沒金流就求重刑,實在是笑死人」,並反問過去曾評論過此事的議員「哪裡來的3-4億?哪裡來的比特幣?」不過吳怡萱僅針對1500萬現金流回應,其餘有關木可侵占政治獻金等罪嫌並未多做回應。
吳怡萱日前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黃瀞瑩、以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也因疑似透過木可募款小物分潤遭約談,對此,北檢今也說明,5人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