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押四個月首度現身,他向法官說的第一句話是「這三大本(起訴書)讀不完」,對於京華城案表示,所謂840%容積率,是到總統大選完媒體炒作才知,沒參與此決定,議員陳情他就請局處研議,局處上簽不給一萬兩千坪樓地板,他也說好,還特別下條子「公務員以不犯法為原則」,相信與他共事八年的公務員不會犯法。
柯文哲被法官問到是否於2020年2月和沈慶京密會並達成期約賄賂,他說,這就是典型的臆測,兩個人在裡面,檢察官怎麼知道他們在講什麼,且這麼多年他早就忘記談什麼,沈都講些543,沒在講容積率,是否談話一小時不記得,是否只有兩人也沒印象。
被問到檢方起訴提到「京華城七人捐款210萬」、朱亞虎說「小沈很小氣」等,柯文哲說,這事我在監獄看報紙才第一次知道,還說北市府就是只給560%容積,對方不用來拜託,這就是底線。
法官問,檢察官起訴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萬,是因在他行動硬碟內的工作簿記載「小沈1500」等內容。柯說,我被問了4個月,這檔案誰做我不知道,但沈沒有交付我1500萬。
檢方主張延押,理由是柯交保後有「三大隱憂」,恐不會遵期到庭;柯方主張交保,理由是證據已調查完備,且柯不會跑,他跑民眾黨就毀了。
檢察官指,柯文哲對相關被告有支配力及影響力,例如橘子說逃亡就逃亡,而柯於京華城案爆發後,指示幕僚索取北市府內部資料,對市府仍有一定干預;柯文哲辭民眾黨主席,民眾黨說沒收到,顯示柯文哲對民眾黨仍有影響力;且柯文哲對調查不配合,拒絕出庭,拖延偵查,若具保是否又會以「司法迫害、號召群眾、對司法人員人身攻擊」妨礙偵查,能否遵期到庭有疑慮,且有勾串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柯文哲表示,請法官想,檢察官起訴東西在收押我時有嗎?沒有。這是押人取供,扣押編故事,我沒參與容積決定,檢察官傳那麼多人,為何不直接傳那個市長室秘書,我絕對沒交代秘書通知公務員作任何事,有利我的檢察官都不講。
柯文哲的蕭律師表示,柯文哲對被指受賄的金額不知情也無金流,無羈押原因;柯心繫台灣民主發展,無逃亡之虞。陸律師表示,柯文哲身體狀況不好,每天都要服藥,延押影響健康,且柯父一度病危,請讓柯交保盡孝道。
柯文哲再表示,我跑了民眾黨就毀了,我不可能跑,法官怎麼裁定怎麼遵守,若要準備保證金,必須問陳佩琪能拿多少。
台北地院最終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出境,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而陳佩琪曾因柯文哲牽涉案件被北檢約談,她也多次對外說明,家中沒有來源不明的金流,檢方26日也將陳佩琪列為證人,強調尚無犯罪嫌疑。因此,柯文哲能否接觸陳佩琪,恐怕是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