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去年12月29日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須電子監控,今(1日)下午3點民眾黨召開中央委員會,由黨主席柯文哲親自主持,出席人員包括全體中央委員、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成員、中央黨部一級正副主管,並要求人員需實際到場。
據了解,柯文哲已於會議中正式宣布請辭黨主席,依照黨規16條規定推派「代理黨主席」,2名候選人包括黃國昌、林富男,林富男主動表達退出,在場15人除了黃國昌未投票,其餘14位委員一致推薦黃國昌。
民眾黨台中市黨部主委、中央委員江和樹透露:「他(柯文哲)確定辭職了,我們挽留了,他是終身黨員,也是終身志工,好好面對這次官司。我是第一個舉手支持黃國昌,15個重要委員14個通過,黃國昌沒舉手,他是支持柯文哲的。」
根據民眾黨黨規第16條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6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