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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軍今戴口罩至基隆地檢署出庭,訊後遭聲押禁見。

邱軍撞死運將肇逃裁定收押禁見 檢方控酒駕「尚待調查」

記者|鏡新聞

攝影|鏡新聞

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開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到正在路上聊天的排班計程車司機李男、陳男,邱軍並未下車查看就離去,直到12月29日才到獨自到警局製作筆錄,李男今年1月3日凌晨傷重不治,全案從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改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今(7日)下午基隆地檢署召開偵查庭,傳喚邱軍出庭應訊,訊後以邱軍涉犯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過失致死罪,他於案發後雖有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於犯罪後有逃亡之虞。

但就發生車禍之原因,檢察官於羈押聲請書認為邱軍有酒後駕駛之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且邱軍的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故檢方認為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更新時間 2025.01.0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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