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今彙整相關資料發交士檢,士檢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羅韋淵成立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將儘速查明消息來源,並釐清相關疑慮。
最高檢表示,相關不實訊息引發國人恐慌及關切,散布者不法行為,可能生損害於臺北榮總醫院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就傳染病之防疫及衛教工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散布有關傳染 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科處以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 151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 台幣 3 萬元以下罰鍰。」。
最高檢呼籲,對於疫情相關不實訊息,請國人冷靜、理性求證,切勿輕信謠言。並不要轉傳散布,以免觸犯刑罰。士檢表示,專案小組將儘速查明釐清,若有涉及任何不法,亦將依法嚴處,也籲請民眾不要相信任何網路謠言,一起遏阻不實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