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件,梁男為滿足性慾,事先前往距離家約10分鐘車程的台南市歸仁區長榮大學附近勘查路線,發現該處晚間路燈昏暗,是學生離校的必經之路,便選定該處為犯罪地點。2020年10月28日晚間,鍾姓女大生獨自在街上行走,梁嫌便以麻繩套住脖子,將其拖至路旁性侵、勒斃,棄屍於高雄阿蓮區大崗山地區。
橋頭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先前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死刑,性侵殺人部分發回重新審理。梁育誌在審理期間辯稱,並非故意殺害鍾姓女學生。
高雄高分院今(15日)更一審指出,考量梁育誌預謀殺人、無任何減刑事由、具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個性及傾向,且精神醫學的各種處遇均無效果,復歸社會後性侵害再犯風險高,難以期待透過教化後能降低再犯風險。合議庭三名法官共同心證,認定有不得已必須剝奪生命、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仍判死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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