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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涉強制性交罪入獄近3年5月,4度申請假釋日前獲准。(資料畫面)

鈕承澤涉性侵服刑3年5月 4度申請假獲准!有望返家過年

記者|徐如奕

回顧全案,鈕承澤在2018年11月23日晚間,於自家與多名電影工作人員餐敘,會後不顧一名劇組女性工作人員反抗,強行侵犯得逞,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他於2021年11月30日到花蓮監獄服刑。

鈕承澤在服刑過半時、2023年12月間首度提出假釋申請,當時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不符假釋要件而駁回,後續他又在2024年間申請第2、3次假釋,但皆以未達「悛悔實據」程度為由駁回,他於同年12月間第4度申請,最終獲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

對於鈕承澤本次能獲假釋的理由,矯正署今日指出,鈕承澤服刑近3年5月,且依法接受身心輔導與治療,符合《刑法》規定的假釋門檻,因此花蓮監獄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等規定,由外部專家組成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

最後經釋審查委員會考量鈕承澤犯行、在監表現、犯後態度、再犯風險等,決議結果並陳報矯正署許可假釋。至於釋放時間,有待院檢通知,監獄收到釋放命令後,將立即辦理相關釋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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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1.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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