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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姊妹劉彩萱與劉若琳涉及另2起虐童案遭起訴。(資料畫面)

保母姊妹不只虐死剴剴 綑綁5月嬰、罰1歲童蹲馬步又遭起訴

記者|郭妤

起訴書指出,劉姓姊妹2023年4月起與某家長簽立「在宅托育服務契約」,每週一到五上午8時到下午5時照顧5月大男嬰,每月薪酬2萬8500元;另一名被害1歲男童則是經由「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媒介,由劉若琳與家長簽立契約,以每天1千元照護費代價照護,並由兒福聯盟支付。

檢方追查指出,保母姊妹2023年9月間,放任某幼兒用奶嘴掛繩將被害5月嬰孩勒脖,還對男孩彈鼻子、臉及眼睛等部位,讓嬰孩痛楚、驚恐、不安而嚎啕大哭,姊妹倆不但未阻止,反而以戲謔態度在旁錄影;同年10月29日,劉彩萱還涉嫌拿布條將被害嬰孩雙手反綁在餐椅背、雙腳綑綁固定在餐椅。

被害1歲男童則是在未學會走路狀態下,被逼一腳跨站在椅子上、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類似站馬步的姿態讓男童上不去也下不來,男童為此尖叫大哭、嘶吼喘氣,保母姊妹倆卻不為所動;另外男童因沒有勤換尿布,臀部紅腫、起水泡甚至潰爛,經醫師提醒後仍不改善,直到剴剴案爆發,檢警安排其他家長接回小孩,2名幼童遭凌虐一事才曝光。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 2025.01.2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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