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這名31歲無業陳姓女子,原本和媽媽同住,但約1年時間和不同男子生下1歲半大女兒和4個多月小女兒,陳母不滿女兒沒謀生能力還接連產女,一氣之下將女兒趕出家門後,不料帶著一對女兒獨自在外租屋的陳女,卻在去年中秋節期間活活將小女兒餓死,直到把大女兒送到托嬰中心後,被問及小女兒去向,案件因此曝光,陳女被依殺人、遺棄等罪遭裁定羈押,大女兒則由社會局緊急安置。
橋頭地檢署今指出,陳女明知小女兒僅4個月無自救能力,依法負有保護養育義務,且亦明知未即時給予小女嬰適當食物,將會導致其死亡,竟在未委託他人照顧下,9月15日晚間8時48分將小女嬰獨自留在房間,直到9月23日7時18分許才返家,期間面對陳母及社工等人詢問,陳女則謊稱有委託他人照顧,阻斷他人救助可能,致使小女嬰因長達7天未進食進而死亡。
檢方表示,經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深入調查,傳喚小女嬰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並查扣監視器仔細分析後,聲請羈押被告,並於今年1月8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審酌陳女之犯案手段、造成之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求處加重量刑。案經移審橋頭地方法院,陳女遭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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