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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涉嫌對5學童猥褻性侵17次,遭起訴求刑共98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嘉義代課師猥褻性侵5童 檢方一罪一罰具體求刑98年

記者|徐如奕

起訴書指出,謝男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23日間,不僅在校園電腦、音樂教室及學校宿舍等處,甚至還利用學童出席校外活動時,在台北、台中、苗栗及雲林的商務旅館或飯店,對5名學童進行猥褻性侵行為,直到其中1名受害者於2024年10月向警方報案,案情才因此曝光。

謝男在2024年12月19日被拘提到案,但僅坦承部分犯行,訊後遭羈押禁見至今,嘉檢今日偵結,檢方認為謝男為人師表,竟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不諳世事機會,逞一己私慾,造成受害學童永久難以磨滅傷害與陰影,以及其身心嚴重不良影響,且受害學童受到長期性侵害,次數頻繁形同為年幼禁臠,經此長期性侵、放棄抵抗,麻木痛苦,因此依法起訴謝男,共計求刑98年,17次犯行中,僅有1次求刑2年,其餘均為6年。

案件移審後,嘉義地院認定謝男涉犯成年人對兒童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嫌的犯罪嫌疑重大,依據證據顯示,謝男與其中1名被害人關係不錯,仍有對方聯絡方式,且事發後與這名被害人仍可輕鬆交談,這名被害人並未主動提告等情形,有事實足以認為謝男有串證之虞。

此外,謝男涉嫌猥褻性侵多達17次,顯見有性慾時,無法克制,實有高度再犯可能,顯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縱使謝男現已未再擔任教職,也難以降低再次接近男童而為同樣犯行可能性,嘉義地院審酌案件犯罪情節非輕,以及被害人數、次數非少,謝男對社會法益侵害嚴重性、對社會潛在風險,裁定羈押未禁見,謝男人身自由已受限制,羈押時也無法再以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絡,已大幅降低串證可能,故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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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2.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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