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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涉貪具保100萬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資料畫面)

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裁定100萬交保 辦公室主任收押禁見

記者|郭妤

據辦案人員調查,北市議員每月可申報助理費24萬元,但須聘請6名助理,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以弟弟、弟媳等4名親友作為人頭助理,卻未實際從事該職位,藉此詐領費用約新台幣300萬餘元,士檢12日約談陳怡君等7名被告到案,連同4名證人一併帶回訊問,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方向偵辦。

士檢12日漏夜偵訊7名被告,當庭逮捕陳怡君及張惠霖,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羈押庭,法官裁定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羈押禁見,諭知陳怡君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外,賀姓前男員工50萬元交保,楊女與張女各以60、30萬交保,陳怡君的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各1萬元交保候傳。

更新時間 2025.02.1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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