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今(20日)和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以及律師等人前往司法院遞交資料,並在記者會上表示,因為藍、白違憲才要聲請釋憲,因爲《選罷法》新規定明定提案人、連署人都要附上身分證影本,且身分資料模糊、不清楚,恐會涉及造假,為此可能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柯建銘指出,憲法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基本人權,如今行使罷免權利時卻會不小心被課以刑責,當然違憲。柯建銘也抨擊,這次修法還涉及涉己利益、圖利立委本身,直指「選罷法的修法過程中,與國會擴權相關法案一樣」,沒收委員會討論、朝野協商、院會等,是程序不正義還違憲。
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只有一句話「沒有一個人可以站在憲法對立面」,但藍白卻不甩,如同上回大法官對於國會擴權釋憲結果般,藍白也不承認,「可以看出來他們就是永遠不想執政」「很快、很急地把台灣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在國民黨、民眾黨以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選罷法》,經行政院以窒礙難行為由提覆議後,今年2月11日間藍、白再度聯手以60:51否決覆議,昨總統賴清德依法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