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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涉對法鬥灌農藥,違反《動保法》、毀損罪嫌遭送辦。(示意圖,photo-ac)

法鬥遭灌農藥送醫撿一命 男稱「看不順眼」違《動保法》被送辦

記者|徐如奕

據悉,許姓飼主於15日帶著愛犬住在女友家中,並將牠綁在住家一樓,當時女友哥哥的友人吳男也到家中過夜,不料吳男趁大家睡覺時,竟把農藥強灌進犬隻口中,還把剩下的農藥淋在犬隻身上。

許姓飼主睡夢中聞到刺鼻味道,起身下樓察看時發現愛犬奄奄一息躺在地面,吳男則坐在沙發上觀看,許姓飼主緊急將愛犬送回台北24小時營業的動物醫院搶救,所幸愛犬病情目前已穩定好轉。

警方獲報後偵辦,吳男到案時供稱「看不順眼」,從客廳牆角拿一瓶不明液體加以灌食,但不知瓶內裝除蟲劑,警詢後被依違反《動保法》、毀損罪嫌送辦。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依照《動保法》第六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造成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動物如死亡,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鏡新聞》提醒您:虐待動物最重可罰百萬。

更新時間 2025.02.2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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