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媒《靜岡放送》(SBS)報導,靜岡縣議會於今(17日)通過富士山入山費條例,根據議案內容,當局先是廢除現正實施、自願繳交1,000日圓(約新台幣221元)的「保全協力金」制度,改為在靜岡縣內的富士宮、御殿場和須走3條登山道設置工作人員,負責向每位登山客徵收4,000日圓(約新台幣887元)的登山費。
除此之外,當局也針對並未預約登山小屋住宿的旅客祭出規範,禁止這一群體在下午2時至翌日早上3時之間登山,避免因為「彈丸登山」(意指即日來回夜攻登頂)而釀成憾事。據悉,關於富士山之入山規定與收費制度,由於鄰近的山梨縣已有類似條例,靜岡縣在進行考察後,認為山梨縣推出的政策能夠有效阻止通宵攻頂,因此向山梨縣取經。
山梨縣早在2024年通過相關條例,向每位登山客收取2,000日圓(約新台幣442元)的登山費,且在下午4時後禁止尚未預約登山小屋的旅客進入富士山。另外,山梨縣也於今年3月修訂條例,將吉田路線的過路費調漲為每人4,000日圓(約新台幣8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