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聲明指出,司法院及其憲法法庭的功能在於維護政府權力分立、捍衛人民權利,是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因立法院前次全部否決大法官提名,致大法官持續缺額,造成憲法法庭運作停擺,引發嚴重憲政危機。
全律會指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台灣不可動搖的根基,也應該是人民共同守護且不可退讓的界線,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的基石。
全律會表示,立法院應秉持憲法機關的忠實義務,謹守憲政原則及法治國原則,維護憲法權力分立,妥適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審查;而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應繫於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專業性、適任性及對於憲法價值的堅持,呼籲立法院各政黨應秉持以理性、專業的立場,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審查。
全律會另指出,審、檢、辯為司法權實質有效運作的3大重要支柱,均為構成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的功能及角色,歷來均有學養俱佳的律師獲大法官提名,並擔任大法官職務,但本次大法官提名顯未考量律師於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及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扮演的角色,對此甚感遺憾,咸認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