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於2024年7月9日晚上9時許,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左轉時因沒禮讓行人,撞上2名女子,造成2女分別受有左腳踝骨折、頭部撕裂傷等傷勢,事後雙方達成和解。
車禍事件被爆出後,賴士葆在鏡頭前鞠躬致歉,不過有媒體曝光事故畫面,引來2名受害女子不滿,質疑個資遭外洩,憤而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發現,該車禍事故由2名女警負責,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洪姓女警獲報抵達現場後,用M-Police查詢賴與2女的個資,並以手機翻拍畫面上傳至Line「瑞安/110民眾報案專區」回報;另一名交通分隊倪姓女警則是將賴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至Line「30照片、事故回報群組」,不料同事洪姓男警從群組內得知消息後,隔日凌晨竟將相關畫面轉傳給媒體。
檢方認定洪姓男警涉嫌違反《個資法》及《刑法》洩密罪,依法起訴;至於2名女警將案件上傳至公務群組回報,難認洩密,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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