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意報》報導,審計署大樓在地震中倒塌後,被曼谷市政府劃定為災難控制區,依當地《災害防治法》規定,未經允許者不得擅入,不料有4名中國籍男子未經過許可,就闖入倒塌大樓的工地,偷偷搬走大量文件。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把4人帶回警局調查,調查後就將4人釋放,恰圖恰區政府則指控4人和其中國籍主管違反禁令,及非法搬運管制區內文件等。泰國北曼谷地方法院1日開庭審理,檢方指控4人違反《災害防治法》,從倒塌建築內運出文件,法官最終判處每人有期徒刑2個月,罰款泰銖6,000元(約新台幣6,202元)、緩刑1年。
警方查閱4人搬走的文件,內容涉及承包商資料、施工審查文件、工程技術相關報告及電力與交通工程文件等。4人任職於一間義大利、泰國公司合資的企業,他們未經許可進入事故現場,還帶走重要文件,經過進一步調查,確定4人確實與該公司有雇傭關係,並在施工相關業務中擔任不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