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張綱維。(資料照片)

前遠航董座張綱維2度接近漁港 高院「防止落跑」緊急拘提裁定收押

記者|郭妤

高院指出,張綱維羈押理由為所犯背信等罪嫌重大,且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羈押。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邱忠義審判長、受命法官陳勇松法官(原為葉韋廷法官,因葉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陳勇松法官代理)、陪席法官張紹省法官(原為蔡羽玄法官,因蔡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張紹省法官代理)。邱忠義、陳勇松2名法官,近日因鍾文智落跑風波,被高院決議送法官評鑑。

張綱維一審被判刑後,裁定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且每週必須到派出所報到1次,還戴上電子腳環實施科技監控,要求每天以手機自拍,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張綱維今開庭辯稱有幾次延遲手機報到,是因為正在照顧母親,靠近漁港則是開車載母親到高雄鳳山區的中醫診所看診,沿途行經國道3號,沒有停靠漁港。

更新時間 2025.04.02 19:43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