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孝遠5日在台啤隊對戰彰化璞園柏力力第4節時,因不滿裁判判決,衝進場向裁判抗議,還率隊「罷賽」,球員雖事後重回場上,但裁判已宣布沒收比賽,隔日球隊即對哈孝遠進行內部懲處,扣薪2個月,且剩餘例行賽禁賽。
籃協也針對哈孝遠行為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會中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認定他「參加比賽時,態度傲慢不服從裁判或侮辱裁判者」、「言行不檢有據可查者」,決議自議決日起至2028年4月7日止,禁止哈孝遠擔任籃協、聯盟或球隊職務的處分,並自即日起取消本屆賽事報名資格,禁止進入本賽事比賽場館,若不服處分,則可提起申訴。
另外,籃協表示,助理教練尚韋帆、林玠禾,分別於賽事進行中,有不當言行、踹椅子等行為,確有違反懲處辦法之情事,因屬初犯,決議予以書面申誡,如再犯有類似情形,將送請紀律委員會加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