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019年6月20日16時發動罷工,並提出8點訴求,包含外站津貼調高、部分航線改為過夜班執勤、國定假日出勤2倍工資等。
而在罷工第二天,長榮航空認定工會非法罷工,導致62架次航班取消,委任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告,向工會、及12名工會幹部求償期間損失,包含取消航班、旅客及旅行社賠償等,總金額共計3,400萬元。
法院審理時,工會主張是透過合法程序取得罷工權,依法長榮航空不得因罷工產生的損害請求賠償,且罷工過程未用激烈強制、暴力手段,更無阻擋或妨礙公司運作行為,為此拒絕賠償。
案件在一、二審,法官均判長榮航空敗訴,長榮航空不服再上訴到三審,經最高法院審理,今(25日)駁回長榮航空請求,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