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2.04.29 14:24 臺北時間

高公局模範公務員涉賄! 8年拿723萬、現金藏床底

記者|李奇叡、賴文忠、陳志峰

公務員涉貪!曾經榮獲交通部表揚模範公務員的高公局南區分局長賴榮俊,卻在8年間收受營建廠商賄賂,金額高達723萬元。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移交彰化地院後,裁定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一疊疊千元大鈔,一一擺在床上,這些都是從床底拿出來的,有的甚至是用禮盒收納,滿滿300萬現金,全都放在高公局南分局長賴榮俊的宿舍內,而這些錢都是分局長向營造業者收來的賄款。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前任的高公局南分局長賴某,涉嫌分別利用其擔任高公局的段長、科長、副署長以及副局長,跟南分局長期間,接受廠商代表黃某分次交付的賄賂。」

彰化地檢署去年年底接獲檢舉、展開偵辦,發動2波搜索,在他的宿舍的床底下搜出裝有300萬元現金的黑色行李箱。賴榮俊曾任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分局長,2015還獲得交通部表揚模範公務人員,沒想到私下竟然涉入收賄案。

2013年,賴榮俊當時還只是大甲段長,他卻接受營造業者黃閎睿賄賂,每年都收下對方送上裝有現金的茶葉禮盒,8年時間高達723萬元。他後來一路高升當到分局長,藉著職務之便,2019年到2021年之間,圖利15家廠商投標,圍標金額達8億6千萬元。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這些工程最主要是高速公路,有關相關的邊坡維護、柵欄維護,以及相關的植披栽種的一些相關工程。」「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賴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以及不違背職務的收受賄賂罪,以及《刑法》的洩密罪。」

檢察官28日對賴榮俊以及營造廠商提起公訴,移審彰化地院,裁定業者黃閎睿100萬元交保,賴榮俊則是60萬元交保。分局長捲入收賄案,不僅重創公部門形象,也辜負交通部頒給他模範公務員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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