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賓利姐」因與詐團勾結等多項罪,遭重判12年。(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社會 2024.07.16 16:42 臺北時間

「賓利女警」助詐團男友黑吃黑又索賄 一審遭重判12年

記者|郭妤

台北市邱姓前女警因上下班開BMW、賓利,被同仁封為「賓利姐」,去年因涉嫌幫朋友查民眾個資被收押,檢方又查出她執勤時溜班、詐領油資與加班費及開巡邏車載男友回家等,又遭送辦;其中她向詐騙集團開價700萬元,要製作假的扣押筆錄幫忙「黑吃黑」,但因開價過高未遂。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貪污索賄等罪,重判12年有期徒刑。

邱女任職警察9年期間爭議不斷,2016年曾因懷疑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竟違法偷查男友車籍資料等個資;她還涉及偷開警車送男友回家、翹班跑夜店、詐領油資及執勤薪資,目前法院審理中。另外她與詐團成員郭男交往,幫男友偷查民眾個資被羈押禁見,遭警方汰除;還為了協助詐團成員侵吞上游一筆1000萬元的詐欺所得款項,由男友牽線打算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不過因邱女要求「73分」被拒最終破局。

邱女去年7月間,與男友利用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替詐團成員「黑吃黑」一筆300萬的詐欺所得,她製作一名虛構的林姓男子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等公文書,交由詐團傳送給上游成員,讓詐團成員成功「黑吃黑」獨吞300萬。邱女到案對洩漏個資、圖利及偽造文書坦承不諱,卻拒認索賄,但檢方認定邱女及其男友與一名詐團成員共3人,以違反個資法及貪污違背職務索賄、行賄等罪,依法起訴。

新北地院今判決,邱女得易科罰金部分,包括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共7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包括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褫奪公權7年,將合併執行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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