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
記者|鏡新聞 綜合報導
柯文哲被羈押第3天,黃珊珊在今(7日)上午PO了一篇文章,舉出102年11月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內容指出應依法辦理公開展覽,所以她說柯文哲只是簽核就是圖利嗎?檢方要不要請教監察院的意見?不過她的這篇文章,後來卻刪掉了。而貪污圖利罪成立的要件,到底有哪些?包含「明知故意」、「違背法令」、「獲得利益」,而且圖利罪是處罰「結果犯」,也就是要有圖利的結果才會成立犯罪,如果公務人員有違背法令的行為,但沒有人獲得利益也難以成立。然而在近年來,圖利罪的定罪率卻開始明顯提升,2021年之後更超過9成,在去年甚至達到100%,接下來柯文哲是否能從圖利罪嫌,脫身恐怕還是未知數。
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