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1日)為普悠瑪事故6週年。(資料畫面)
生活 2024.10.21 15:26 臺北時間

普悠瑪翻車事故6週年 罹難者家屬控:台鐵仍將責任推給司機

記者|曾子庭

2018年10月21日,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嚴重翻覆事故,造成18人罹難、200多人受傷,今(21日)為普悠瑪事故6週年,罹難者家屬董小羚批評,台鐵將事故簡化成人為疏失,持續追究司機員尤振仲的責任,卻避談事故背後的系統性問題,呼籲台鐵應公開真相並全面檢討。

在普悠瑪事故發生後,司機員尤振仲被判刑定讞,而其中1名傷者向台鐵求償後,台鐵再向尤振仲提出求償,案件經審判後,一審判台鐵敗訴,二審改判尤振仲賠償293萬餘元,可上訴。對此,董小羚表示,尤振仲雖有責任,但並非事故全責,台鐵將過錯全推給基層員工,而忽略列車維護不力、檢測機制不全等結構性缺陷。

普悠瑪事故家屬代表范銘浚指出,事故調查中,行車紀錄器的翻車時間、地點,與法院、運安會報告並不符合,因此司機員超速的說法根本不成立,並痛批「台鐵根本是在說謊,但台鐵高層會沒有人知道嗎?」家屬不只想要知道真相,也要政府與台鐵進行真正的制度性改革。

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張凱鈞則表示,事故已過6年,事故真相與責任歸屬仍未定論,但台鐵持續將責任推給尤振仲,未對背後管理問題進行深刻檢討,家屬也呼籲台鐵應承擔責任,撤回對尤振仲的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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