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A先生氣憤地說:「我被林宏恩捲走1千多萬元,還有人被騙了1、2億元,法官卻讓他20萬元就交保,現在人不見了,誰要負責?法官要幫他賠償我們這些受害人嗎?實在是太離譜了!」
「林宏恩聲稱自己是做現金生意,固定每個月都可結算一次分紅,利潤約在2.5到3%,一開始我也是謹慎丟1、2百萬元試水溫,確定獲利相當穩定,才又陸續投入資金。」A先生說,他做生意一板一眼,第一次交付投資款給林時,還特別要求簽署合作意向書,讓雙方都有保障。
不過,林宏恩很阿莎力,直接開本票給他作為抵押,還簽了一張「借貸契約書」,宣稱這樣更有保障,因為投資有可能賠錢,雙方若是借貸關係,就算他沒錢還,A先生還可以提告及扣押他名下的財產,一毛錢都跑不掉。雖然A先生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但在林「誠意」勸說下,還是勉為其難答應,殊不知這正是林宏恩為日後脫罪所設下的圈套。
A先生告訴本刊:「今年7、8月間,林宏恩已經拖欠二個月分紅沒給,說是因中秋節快到了,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大筆現金周轉,才會延後發放,由於之前的獲利相當穩定,我也沒想太多,就加碼投資紅蔥頭,沒想到9月中旬卻接到他跑路失聯的消息。」
為瞭解狀況,A先生趕到林宏恩的工廠一探究竟,結果看到現場聚集了20多人,全都是跟他一樣的受害者,其中包括林的同學、雲林同鄉,連公司員工也受害,甚至還有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揪團集資,結果通通血本無歸,每人損失金額少則數十萬元,多則高達上億元。
怒不可遏的受害者們,不僅向檢警報案,還成立群組發揮鄉民的力量,利用各自的人脈資源,在一週之內就找到林宏恩的下落,此時他們發現,平常以名車代步、擁有數家公司的林,早已窮途末路。
不過,當眾人將林宏恩揪到警局之後,他卻秀出自己開立的本票及借貸契約,堅稱與受害者間只是民事債務糾紛,否認有任何詐欺意圖,法官竟也裁定讓林以20萬元交保,讓人傻眼。
A先生等人憤怒地表示:「光是桃園分局就有超過30個人報案,受害金額超過6億元,平鎮分局、蘆竹分局也有不少人報案,就連刑事局、調查局、新北地檢署也紛紛接獲報案,許多受害者因林宏恩騙東補西,戶頭被列為詐騙警示帳戶,害他們在警局跟銀行間疲於奔命,林竟然能置身事外,現在還人間蒸發,也難怪大家會批評,台灣會變成犯罪天堂,並非沒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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