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法官認為,柯雖被檢察官指涉滅證,但證人已傳喚,考量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合議庭認為可以具保替代羈押,今凌晨3點9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的200萬再加保800萬元,彭振聲則5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仍可抗,若今天下午5時前無法籌足交保金則予羈押。
柯文哲昨(26日)在移審庭中否認收沈慶京1,500萬元,至於檢方指沈慶京以210萬元假政治獻金真行賄,柯文哲表示:「關在監獄看報紙才知道」,柯強調,自己不會逃亡,一落跑民眾黨就毀了,他不會幹這種事,他的律師則強調,柯父住院,之前病危,在押的柯文哲獲准去探視後,柯父病情有好轉,柯有必要交保去看爸爸。
法官裁定柯交保時,諭知柯文哲不能與證人接觸,柯停押後,恐不得與被列為證人的妻子陳佩琪同住,也不能接觸與黃珊珊、蔡壁如、黃心緗等證人談話;台北地檢署對於柯文哲獲交保,將提出抗告。
台北地院今補充裁定表示,柯文哲等5人准予具條件中所述「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此部分應予補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起訴柯文哲貪污案,認定他在京華城及侵占政治獻金案,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公益侵占等4罪、犯罪金額9,371萬餘元,對他求刑28年6月併科5千萬元,並持續偵辦魚果市場及北士科、台智光、南港轉運站BOT等4大案,其中台智光案,國民黨市議員陳重文今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8年半、褫奪公權6年及偽造文書判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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