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法官許芳瑜今天開庭時,針對應曉薇的國籍問題說明,移民署並非查到應曉薇有第2本護照,只是「國籍不詳」,原定31日再傳應曉薇說明國籍問題。應曉薇解釋,她在8月27日要出境去香港是因看到便宜機票,想去幫媽媽買馬百良藥、安宮清心牛黃丸,當天得知辦案人員要找她後,還在台中機場等廉政官到場,並無潛逃企圖。
應曉薇的律師解釋,應曉薇在1981年與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持有加國國籍,當時應曉薇是以本名「應秀萍」,後來改名「應牧廷」,但在2010年換成藝名「應曉薇」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就前往加國駐台辦事處申請放棄國籍,並繳回加國護照、公民卡、社會保險證,律師並提出加拿大政府2021年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以外交部駐多倫多外館的審核證明文件。
不過,檢察官則質疑,應曉薇未主動坦承擁有第二國籍,還透過被法官禁止聯繫的友人王尊侃發聲明否認雙重國籍,根據移民署護照查詢到的疑似應曉薇持有證照號碼,並不在相關外交證明文件內,不排除加拿大之外,應曉薇還有第3本護照的可能性,仍有逃亡、勾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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