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還查出,橘子除經手沈慶京賄款1,500萬元、妙天1,000萬元及博奕大亨陳盈助300萬元,去年4月還奉柯之命,拿20萬元給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轉交涉貪遭起訴的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請律師,去年4月4日柯還下令橘子與民眾黨前祕書處主任謝泊泓討論錢進木可之事,顯見木可及京華城案的金流都與橘子有關,柯在接押庭表示橘子是「愛玩的小朋友」,只是幫忙買便當的助理,但對比橘子曾幫柯處理上千萬元金流,角色之重,不言可喻。
李文宗(左)去年8月遭約談後無保請回,卻立即透過陳智菡與柯文哲串供。
去年9月5日柯文哲遭收押後,對木可公司與競總的授權金合約,即採取避重就輕策略,柯坦承有簽約,但不知道內容,也不知是誰拿給他簽的,更不清楚10%授權金的事,至於合約上的競總大章與柯本人的章是誰蓋的,柯回答:「我不曉得我有這個印章,我知道這份合約,我看一看就放著,但這印章我是第一次看到,我不知道是誰蓋章的,因為管理太鬆散了,我第一次看到這2個印章,我不知道這2個印章誰保管的,競總的財務是李文宗管的。」
辦案人員從種種跡證認定,木可公司就是柯用來收取政治獻金及賄款的多功能黨營事業,一旦查獲木可內帳,就能勾稽出柯收賄及侵占公益罪的金脈,柯當然也深知木可內帳的重要性,在檢廉發動搜索前,便早早列出滅證待辦清單一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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