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合議庭正進行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許芳瑜獨任開庭,預計4月15日結束,5月6日起正式進入審理程序,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即會登場與許芳瑜合議審理,首先將對涉擔任人頭替沈慶京以假政治獻金真行賄的京華城員工洪秀鳳、陳秀桃2人及京華城董座陳玉坤進行證人詰問,當天到庭被告為柯文哲、沈慶京及張志澄3人,5月8日則傳喚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彭振聲及張志澄與黃景茂,並對沈的心腹朱亞虎進行證人詰問,朱亞虎曾遭羈押,他坦承幫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獲緩起訴確定,已從全案脫身免去牢獄之災。
柯文哲等被告一審羈押第一次為3個月,將在4月2日期滿,接下來可以延押6次,每次2個月,在台北地院密集審理下,全案逾80名證人,若針對有必要詰問的證人進行開庭,如果順利在15個月內詰問完畢,屆時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的獲准的機率即大增。
從去年柯遭聲押至起訴移審,每次柯文哲出庭,常有大批支持者前往台北地院聲援,警方與法院得動員大批人力警戒甚至封街,造成人員出入不便,合議庭決定密集審理,原本受命法官的書記官請產假,收案之初是由代理人負責整理卷宗,台北地院立即指派新的書記官上任,並給予合議庭充分行政支援,力求儘快審結此案。
檢察官去年起訴指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及派發獎金給朱亞虎等威京集團員工,在柯文哲等人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法結構下,由柯以市長職權,下令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違法通過京華城都市計畫,讓京華城案獲得超過121億元的巨大不法利益,柯除圖利還收受210萬元的假政治獻金真賄款及至少1,500萬元後謝。
全案已認罪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都發局官員邵琇珮與不認罪的李文宗,在1月23日首度開庭中,3人均未更動之前的供詞,彭振聲表示認罪不翻供;邵琇珮則完全認罪,請求緩刑,彭振聲與邵琇珮都坦承與柯文哲共犯圖利罪;李文宗否認犯罪;3月4日第二度開庭傳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並提訊在押的國民黨籍台北市應曉薇,2人都不認罪,3月11日傳喚沈慶京及張志澄,沈慶京除否認犯罪還控檢察官要他咬柯文哲;柯文哲則預計於3月20日提訊。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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