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凌晨新北檢警前往飯店逮人,林秉樞先是要求警方出示拘票,接著更說「高嘉瑜立委的事嘛,我知道」,隨後才配合調查。警方在林男手機內,初步發現4名女性不雅照10餘張,林男則坦承有施暴及拍攝照片,但稱高嘉瑜也有還手。
林秉樞在警局初步偵訊後,下午3時50分雙手上銬被帶出警局準備移送地檢署,他身穿西裝面無表情,面對現場媒體詢問「為何要偷拍?」他強調「沒有偷拍」,更說「手放開,讓我講」。坐進警車後,林男丟下一句:「高嘉瑜她自己有傳照片給我,高嘉瑜傳很多照片給我。」隨後員警關上車門前往地檢署。
檢察官複訊後,晚間8時許以林男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