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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許辰舟表示,「大法官會議」在明年1月4日開始,改由「憲法法庭」取代。

大法官解釋將走入歷史 「憲法法庭」新制上路

記者|趙翊絜、施幼偉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許辰舟:「即將於111年,也就是明年1月4日施行的這個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會議上路70多年,即將畫下句點,走入歷史,從明年1月4日開始,憲法法庭將上路,只是兩者到底有甚麼差別?

許辰舟表示:「不需要透過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方式,去開啟訴訟程序,而是可以直接由憲法法庭,直接廢棄這個原確定終結裁判,然後發回管轄法院來處理。」換句話說,憲法法庭上路,能夠節省訴訟時間。

新舊制度比一比,過去大法官審理是否違憲,只開閉門會議,公布釋字號;現在憲法法庭上路,除了會標示主筆大法官之外,公開審理案件,民眾可以到庭聽言詞辯論,如果確定違憲,就會撤銷原本三審定讞判決,發回更審。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是因為我們的訴訟,本來就不是一個全餐,也絕對不是一個buffet,那上訴的案件應該要是少的,而上訴的時候要處理的事情,應該是困難的、複雜的。」因為可以撤銷原判決,法界質疑這是第四審,擔心未來如果有人不服判決,濫用訴訟制度,會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黃帝穎:「多了一個憲法上面的裁判,就算他是第四審,多一個保障,其實都沒有違憲的疑慮,那這個部份,我認為批評者可能是不同法系的概念。」

司法院做出改革,憲法解釋法庭化,讓未來司法審理更加公開透明。

更新時間 2021.12.2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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