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從兩輛轎車中間走到馬路上,左看看、右看看,等對向來車都通過後邁步向前,結果砰的好大一聲,機車行人撞成一團,雙雙摔飛出去。
77歲的陳姓傷者被緊急送醫,但傷勢相當嚴重,陳姓老翁住進加護病房,插管治療了將近半年仍舊傷重不治,但讓家屬更難接受的是,對騎士提告過失致死不起訴,再議也被駁回。
陳姓死者兒子:「超速是事實,撞到我父親是事實,怎麼會他的超速好像是理所當然一樣,沒有肇責,這是絕對不能夠接受的,不要超速你根本有機會閃避或減速。」
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北市內湖潭美街上,檢方經過勘驗,現場限速40公里,肇事騎士時速49公里有超速,但從死者走出車縫到被撞上,只有短短1.5秒左右,騎士來不及反應,再加上21公尺外就有行人穿越道,所以最終不起訴處分。
陳姓死者兒子:「車鑑會的報告對於有沒有超速,是不同的肇事因素的認定不同,我有要求檢察官是否可以送專業機構去鑑定,但是很抱歉事與願違,檢察官完全不理會。」死者過世前一個月,孫子孫女才開心幫他慶祝生日,面對這樣的結果,家屬還是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