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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店員因失神誤拿酒精噴灑顧客眼睛,險吃官司。(資料照)

店員量額溫「卻誤噴酒精」!害婦人眼睛發炎 過失傷害判決出爐

記者|林婉珺

根據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去年起疫情延燒,進入公共場所應落實量體溫、實聯制、噴酒精消毒等防疫措施,但一名高雄全聯福利中心大社店店員在門口為顧客量額溫消毒時,卻因分神誤傷顧客。

這名店員當時左手拿額溫計,右手拿酒精,當邱黃姓婦人進店裡時,原本要以左手額溫計幫她量體溫的店員,卻不小心舉起右手的酒精朝婦人左眼處噴灑,所幸婦人當時戴著安全帽跟口罩,就醫後診斷為左眼接觸性結膜炎。

邱黃姓婦人事後向店員提出過失傷害罪,橋頭地檢署偵結起訴後,因雙方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撤回告訴,橋頭地方法院據此諭知不受理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量體溫、酒精消毒手部雖然已經是疫情間進出公共場所的標準流程,仍不時傳出誤傷事件,去年也發生多起相似案件。

一般手部酒精消毒液是75%左右,濃度較高,若眼睛不幸接觸到,可先用大量清水沖洗約5至10分鐘緊急處理,不適情況緩解後應盡速就醫。

更新時間 2022.04.0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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