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生吃都不夠,怎麼可能曬乾,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陳水扁大動作全面反擊,公布執政時期國務機要費,都用台灣外交,還說被起訴指控貪汙的1億453萬,都屬於因公收入,反觀支出高達1億3,300萬,支出遠比收入還要多。
前總統陳水扁說:「法條是沒有辦法判死刑,不然判死可以,如果我真的有貪汙犯罪。」要證明自己清白,國務機要費案至今15年,8日上午高等法院更二審,再傳喚關係人,民進黨出手強調這是歷史共業,「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本會期就要處理。
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並不是幫陳前總統解套,這必須轉型正義。」因為柯建銘說,馬英九特別費用「大水庫理論」被除罪化,機要費為什麼不行?但其實早在上會期,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就曾提出,會計法99-1條修正草案,明定95年前各機關機要費、特別費等,相關人員財務責任應該解除,若涉刑責者不罰,在野質疑是為陳水扁解套,杯葛無共識無疾而終。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為特定人來修法合不合適,柯總召想清楚,立法院會不會有共識,全民會不會接受?」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國務機要費和一般行政官員的特別費完全一樣,所有特別費全部除罪化了,那國務機要費當然也必須要處理。」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歷史的一個問題,不要把陳總統一直當作政治的提款機。」就算民進黨團想還陳前總統清白,但要怎麼說服人民、在野黨,修法工程關關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