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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純美懷疑香奈兒包及現金被佛友偷竊提告,被反告誣告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許純美控佛友偷香奈兒包! 「反吃誣告罪」一關鍵自保

記者|張家瑋

攝影|李鍾泉

去年5月廖姓男子前往許純美的士林住家應徵司機,但未被錄取,廖男後續多次到許純美家討論佛法,許純美6月底時懷疑,廖男前幾次來家裡,趁她上洗手間的時候,把價值15萬元的香奈包、Gucci錢包等,價值約18萬多元的物品偷走。

許純美指出,廖男曾跟她借2千元,但當時香奈兒包放得比較高,她請廖男幫忙拿下來,所以廖男知道擺放的位置,包包不見後,查看監視器發現,廖男離開時,手提的白色袋子內有疑似香奈兒包的東西,所以認定是廖男偷竊。

去年7月2日許純美打電話給廖男,請廖男歸還包包,廖男僅表示願意還錢,或另外買別的香奈兒包賠償,隔兩天許純美再次詢問,廖男否認偷竊,許純美憤而提告。偵查期間,廖男堅決否認有偷竊,也難以用監視器判斷白色袋子內就是香奈包,加上沒有目擊證人、贓物等客觀事實,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廖男。

但廖男後來反告許純美誣告,士林地檢署認為,許純美當初提告並非憑空捏造,是出於合理懷疑有犯罪可能,所以將許純美予以不起訴。

更新時間 2022.04.2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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