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收容人吸毒,監所都會不定時進行尿液檢測,檢方指出,溫女在去年4月20日到5月4日,沒有開封監所內不定時採驗的尿液共847瓶,卻直接在檢驗報告上蓋「陰性」、在處理情形欄位則蓋上「無須複驗」印章。
由於847瓶尿液全部陰性還無須複驗的情況太特殊,因此引起監所主管懷疑,將其中還未銷毀的535瓶尿液重新送驗後,有14瓶呈「陽性」反應,溫女這才坦承因還有別的事要做,才沒開封檢驗就讓所有尿液全部「過關」。
高雄地檢署偵辦時,複驗14瓶呈陽性反應的尿液,其中有11瓶因尿液量不足無法檢驗,剩餘3瓶則呈陰性反應,檢方考量溫女沒有前科,雖然造成收容人尿液及吸毒管理上產生漏洞,但尿液複驗都過關,且未影響刑事偵查判斷,危害不大,加上溫女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不過溫女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