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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皇宇遭控施壓關說車禍事故,今公布行車紀錄器畫面駁斥。

遭網紅控施壓關說 台南市議員「公布車禍影片」還原陳情過程

記者|徐如奕

攝影|鏡新聞

Cheap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收到員警具名投訴,2月22日一名18歲女生騎車時撞到名車,「怕賠很多錢,她想硬把旁邊路過、根本沒撞到她的車也扯進來,讓那台無辜的車一起賠錢」。

Cheap文內強調前方車輛絕對不是違停,當時打右轉方向燈準備進入保養廠,因為有車要出來,還有人在指揮,且車輛有移動,女子騎機車在後面等,沒注意後方來車,直接轉出去發生車禍,員警調路口監視器,發現那台車完全無關,所以拒絕列入筆錄,陳皇宇接獲陳情後向分局長施壓,承辦員警仍拒絕後就因「態度不好」,被記申誡處分。

對此,陳皇宇今日召開記者會,並邀集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交通大隊、車鑑會等單位代表出席,陳表示3月初接獲民眾詢問,發生車禍事故後,已做過筆錄,後續回家檢視機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當時的事故經過,故跟承辦員警申請補充筆錄內容,並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卻遭承辦員警多次拒絕,為爭取民眾權益,他才跟分局詢問,民眾是否可以補充筆錄內容並請分局協助。

陳皇宇也公布事發當時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車禍當事人靠右行駛時前方轎車突停在紅線上,由於綠燈,女子想左切卻不慎與左側來車碰撞,陳皇宇直言當事人想把有可能造成車禍的因果關係列入陳述意見,供車鑑會調查,這有什麼不對?他呼籲Cheap看到影片後能做出澄清,不要只聽片面之詞。

陳皇宇強調,當事人只是想要維護自身權益,並將行車記錄器內容列入筆錄中,車禍事故肇責已由當事人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判定,當事人也表明該負的責任絕不會逃避,並非網路上所言「撞到名車賠不起,找無辜車主一起賠錢」。

台南市第一分局長章振國表示,陳皇宇確實有來了解車禍始末,但澄清沒遭施壓關說,至於承辦員警遭記申誡一事,章振國表示,分局支持基層員警公事公辦,但此案原由是當事人依據行車記錄器影像,主張前方違停車輛駕駛也應製作筆錄,這是當事人的權益,承辦員警2度拒絕,且有言詞不當行為,督察組才會記申誡處分。

更新時間 2025.04.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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