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區有民眾將剛買來的荔枝放置在機車的置物掛鉤上,就進到通訊行繳電話帳單,約5分鐘後出來,卻發現整袋荔枝都不見了,於是立刻前往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提出竊盜告訴。
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有一名婦人路過,看到機車上的荔枝就慢慢接近機車,趁四下無人就將荔枝整袋提走,因為婦人看起來年紀稍長,又是徒步離去,所以判斷居住在附近,警方前往附近詢問居民,循線找到住在通訊行附近的婦人。
婦人承認她一時起貪念拿走了荔枝,不過吃了一顆之後發現不好吃,所以整袋放進冰箱都沒動了,並跟警方表示,可以把剩下的荔枝還給失主,警方聽到婦人抱怨啼笑皆非,偵訊後將婦人依竊盜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鏡新聞》關心您:犯法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