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監事曾更瑩:「草案的文字非常的廣泛,適用範圍的定義非常的模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一公布,批評質疑聲浪不斷,業者擔憂言論自由恐怕將受到限制。」
LINE台灣公共事務部資深總監許惠嵐:「這不僅是涉及言論自由的管制,也涉及到憲法對隱私權和秘密通訊保障,(主管機關)若強性破壞加密技術的服務結構,它會變成是全世界第一,
違背民主國家價值的事情。」
Meta也就是臉書,質疑政府自打臉嗎?因為台灣今年才加入國際組織,呼籲不要使用強制斷網,尊重言論自由,Dcard則認為原本以為不符合230萬人標準不受管制,但NCC又說個案管理,讓他們無所適從。
各大論壇平台業者群起建議法案內容需要再調整,尤其是草案第18條《資訊限制令》,主管機關有權限加註警語也有疑慮。律師劉韋廷:「問題來了,先由主管機關事先可以自己單獨去做判斷,我們的民間團體或被加註的單位才去申訴,才去異議,如果這是在競選期間,選舉可能都結束了,即便最後平反,可是可能無濟於事。」
律師擔憂主管機關權限無限上綱,建議回到原則,由法院許可認定,否則主觀式加註警語,可能產生標籤化負面效果,左右選情衝擊民生。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也在臉書上貼出2013年立法院議案文件,當時民進黨立委提案指出,謠言也應受到言論自由保護,直言草案內容明明就是網路管制,甚至可以說是網路戒嚴,NCC公布的中介法明顯推翻民進黨昔日的主張。
劉韋廷:「主管機關或透過言論自由的箝制,就會變一言堂,這個國家就沒有言論自由了。」數位中介法出發點應該是要避免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擴散,但管理若過了頭,權力無限擴張,就怕淪為箝制言論工具。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