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姓中士2019年間因不滿謝姓士官長指控其工作態度懶散,認為指控不實,而在眾目睽睽下,嗆聲「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X!」,並衝向謝男作勢毆打,最後因部隊中隊長等人攔阻才沒得逞,陳男因此被判刑3月後提起上訴,但遭駁回確定。
謝姓士官長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陳男行為侵害其名譽權,並造成其精神痛苦,請求陳男給付20萬元精神慰撫金。
橋頭地院審酌,陳男在部隊集合場地辱罵謝姓士官長,且目擊的部隊土兵及其他長官眾多,加上謝姓士官長身為陳男長官,所造成的精神痛苦較一般情形還高,但衡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及士官長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定20萬元精神慰撫金尚屬過高,最後判准其中2萬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