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18年4月25日舉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八百壯士」號召群眾集結在立院外並展開遊行,行經立院大門突然往內衝,翻牆、推倒拒馬,與警方爆發數次推擠衝突,連一旁記者都被年改團體攻擊。
衝撞間,陸官47期、官拜上校的陳咸嶽左手小指遭油壓剪剪斷,一時間還找不到斷指,因傷部感染,只能截肢處理,當晚吳斯懷拿著用冰塊保存的斷指出現在台上。
陳咸嶽事後對保六總隊林姓警員提告,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員警密錄器,但只能看見陳受傷,且雙方都有油壓剪,無法確定是誰所為,處分林不起訴;民事部分,陳咸嶽主張保六應國賠300萬元,台北地院參考醫院診斷書,傷口不平整,不似油壓剪造成,但認為陳男傷勢確實是在抗議時造成,受傷原因是保六員警執行勤務不慎導致,保六總隊應負過失責任,判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保六不服上訴。
高院認為,陳咸嶽一下說是被員警拿油壓剪長柄後端拉扯,一下說是阻擋員警剪繩時受傷,認為其說詞不可信,勘驗蒐證影片,發現陳出現在影片至受傷的28秒間,畫面並無「紅色油壓剪」,二審改判保六無須賠償,本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