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鍾女自稱是SFSU的顧問,返台後透過父母介紹,認識2名想讓兒子拿到外國學歷的富商,兒子卻因托福成績不佳,申請不到學校;她表示有管道可以協助入學,且能取得碩士文憑。
鍾女分別向徐、林2人的父親收取10多萬元代辦費,並為徐、林取得簽證赴美,2人到當地暫住鍾女在美國的住處,每個月還要付1,000美金房租;之後鍾女以學費、保費、稅金、補習費等各種名目向富商請款,徐、林從2011年3月赴美,直到2018年8月都沒拿到碩士學位,其中一位連SFSU的課都沒上過,另一個則是上課成績太差被當。
富商調查發現鍾女不是州大顧問,不滿兒子蹉跎7年時光,向鍾女提告詐欺,檢方偵查時,鍾女辯稱以前確實是SFSU顧問,坦承有收錢但否認詐欺,也沒保證一定可以念SFSU,強調是徐、林托福成績太差不符入學資格。高雄地檢署根據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鍾女謊稱SFSU正式員工,詐騙徐姓富商52次、林姓富商44次共1813萬餘元,依詐欺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