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在抖音貼出聲明,其中針對大S提出十點回應,指大S聲稱認識第一秒至今從未傷害汪小菲的身心,事實上卻用恐嚇威脅、妨害秘密等手段逼迫汪小菲妥協、離婚協議過程中侮辱貶損張蘭,張蘭說:「我都一直忍著,對外都誇她好,但內心如刀割。」
張蘭另外還指控,大S早想和南韓人(具俊曄)結婚,卻信誓旦旦說愛過汪小菲不會愛別人,也不會再婚,當時「小菲回來告訴我,所以他毅然決然把律師加的再婚不付瞻養費條款給刪了,我只能說小菲在婚姻過程中犯傻,但不犯法。但她到現在一直在犯法。」
張蘭還說:「徐女士指控小菲沒有付足家人的生活費,要依調解協議付足給她,更完全不是事實!小菲不僅完全付足了,還溢付了500多萬元,這些都有證據,不容狡辨!我認為她都和另外一個男人成立一個家了,就不要繼續列一個家用生活費、電費名目,讓這個男人抬不起頭來,我打心瞧不起。小菲可以多付幾百萬,難道會故意不付家用電費幾十萬嗎?我覺得稍有廉恥心,都不會願意讓別人負擔任何電費、家用費。尤其是這麼奢侈浪費不把人家的錢當錢花。」
最後張蘭表示,大S已經提告,那就靜待法院處理,並反問大S,如果汪小菲是多付而非少付,大S是不是該立即撤訴並將多付的還給汪小菲?張蘭還說,「為了保護孩子,我戰死也要戰!因為我是母親,不是向人伸手訛錢的母親。」